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充分调动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激励人才致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株洲市重点产业人才贡献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属于市区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3个优势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高分子新材料3个战略产业,陶瓷、服饰、烟花爆竹等传统产业,功率半导体、永磁动力、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通用航空、新型功能玻璃、5G 应用、深海装备、北斗应用、算力基础设施等新兴和未来产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作出显著贡献的人才。
(一)所在企业2022年1—12月纳税实际总额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对象2022年1—12月在株洲市实缴个人薪酬所得税10万元以上;
(三)遵纪守法,社会评价良好。
1 申报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对所申报的资料严格把关,5月10日前,由企业登录株洲市人才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0733.gov.cn/gxjl),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涉密企业请直接报送以下纸质资料: 1.《株洲市重点产业人才贡献奖励个人申报表》、《株洲市重点产业人才贡献奖励企业汇总表》(详见附件1、2); 2.申报对象身份证; 3.工资薪金等劳动性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申报企业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获取的相关纳税证明。 1.申报初审。由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登录株洲市人才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s.0733.gov.cn/zzrc/)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2.申报复审。由市工信局登录株洲市人才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s.0733.gov.cn/zzrc/)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3.企业上传汇总表。通过复审的企业7月10日后登入株洲市人才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0733.gov.cn/gxjl)下载审核通过的《株洲市重点产业人才贡献奖励企业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到平台中。 4.纸质资料报送。由区科工信局登入株洲市人才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s.0733.gov.cn/zzrc/)下载系统生成的各区企业申报资料,其中包括《株洲市重点产业人才贡献奖励个人申报表》、《株洲市重点产业人才贡献奖励企业汇总表》、申报对象身份证、工资薪金等劳动性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报企业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获取的相关纳税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后送区财政局盖章,最后报送到市工信局。 5.审定公示。由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奖励对象。
重点产业人才贡献奖励由市、区两级人才专项资金列支,由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发放和市区财政结算,各区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到人,并将核拨资金明细报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备案。
(一)网上受理时间:2023年4月12日—5月10日;各区审核截止至2023年6月10日;市审核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10日;报送纸质资料时间:2023年7月11日—8月11日。 (二)受理地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03室 (三)联系方式: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 刘思瑜 电话:0731—28681020,邮箱:sgxjjgdw1015@163.com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