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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人才强基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的通知》(株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株洲市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23〕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支持重点

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聚焦产业集群、先进计算与人工智能、北斗规模应用、JM、生命健康、公共服务等领域,注重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和实际贡献,大力支持具有较强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业绩贡献明显,具备领军潜力的创新创业精英人才(含青年科技之星)和企业创新团队。

申报类别及条件

2023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项目分为创新类精英人才、创业类精英人才、企业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之星四个类别。

申报人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并已在株全职工作。

(一)创新类精英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属于我市“3+3+2”现代产业体系,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科技人才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近三年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近5年内的科研成果已实现产业化且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依托单位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为株洲市做出一定的经济贡献。

(二)青年科技之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扎根我市“3+3+2”现代产业体系科研和生产一线,其所在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同行高度认可。

2.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科研领域申报对象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技能领域申报对象应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技师资格证书。

(三)创业类精英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领办者,持股比例不低于15%(上一年度纳税在150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放宽持股比例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株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在2年以上(2021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健康的财务状况,其成长性和创新能力较突出。创办5年以上的(2018年1月1日前注册)企业,最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400万元。创办不满5年的企业,最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200万元。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或属于JM或乡村振兴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突出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

5.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或提供就业岗位50个以上;

6.属于乡村振兴领域的申报对象(企业利润及税收方面适当放宽),其申报人本人必须为企业的创办人兼法人,创办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相关的创业项目带动致富能力强,为企业所在县市区乡镇提供不少于100个就业岗位。

(四)企业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属于科技前沿、颠覆性技术,与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民生保障紧密相关的科研领域;

2.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承担过部省重大科研项目,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财务状况良好;

4.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备创新类精英人才的其他条件;

5.负责人最低学历为全日制硕士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领域一致或关联度高,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在株洲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zhuzhou.gov.cn)下载《2023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申报表》(见附件1)、《2023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推荐要求

1.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个人和团队);已入选株洲市领军人才、双创精英人才、青年科技之星的,不再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已经入选国家、省级、市级同类人才项目且还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本人才项目,避免重复支持。

2.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推荐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4.青年科技之星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天元、石峰、芦淞、荷塘每个区限推3名,每位被推荐对象须由3名同研究领域的株洲市B类高层次人才联名推荐,每位推荐人只可推荐一次。其他县市区限推1名,由辖区人才办、科工信局联合推荐。每位在株院士可以跨领域推荐1名,不占区域推荐名额。

(三)申报推荐渠道

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所属企业申报,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联合向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扶持政策

1.创新类精英人才、青年科技之星均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创业类精英人才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企业创新团队给予30万元扶持资金。

2.对入选的创业类精英人才,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可优先安排项目,总资助最高100万元。

3.对入选的双创精英人才,可参照株洲市高层次D类人才提供为期3年的配套服务。

项目受理

1.受理时间: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项目受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2023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申报表》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函和《2023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原件各一份。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完整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市科技局项目受理中心(长江北路70号二楼生产力促进中心)

3.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办:0731-28687667、28687658

市科技局项目受理中心:0731-28687676

邮箱:zzskjjwzk@163.com

附件:

1.2023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申报表

2.2023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


株洲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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