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试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试讲)岗位及人员
面试(试讲)岗位、人员名单、各岗位面试(试讲)分组及候考室安排详见附件1。
二、本次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
1.面试(试讲)时间:2023年5月29日。
2.面试(试讲)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杨汊湖标准化考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湖北省考试院)。
三、入场时间
面试(试讲)为全天场。
考生按日期安排,在面试(试讲)当日早上8:00-8:30入场。8: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面试(试讲)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试讲方式采取授课的方式(备课30分钟,授课1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学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健康防护提示
1.面试(试讲)前请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主动减少外出和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戴口罩、勤洗手,往返考点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面试(试讲)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进行检测,并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出现症状加重时,及时去医疗机构就诊。
2.面试(试讲)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面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以及体温异常、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经驻点医务人员研判后,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试讲)条件的,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3.进出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面试(试讲)结束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试讲)。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试讲)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试讲)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试讲)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请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点。
7.请考生认真阅读《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面试考生纪律》(详见附件2)
附件:
1. 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集中面试(试讲)岗位、人员名单、各岗位面试(试讲)分组及候考室安排
2. 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面试考生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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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