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
根据《株洲市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柔性引才用才暂行办法》(株工信发[2022]36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支持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采取更加开放、更加灵活、更加自由的方式引进和使用人才,服务“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现将2023年株洲市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柔性引才用才专项补助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开展柔性引才用才(团队)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2日-4月28日。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经营状况良好,无拖欠工资等用工违法行为,无重大法律纠纷等。
(二)企业柔性引用的人才(团队)应已合作1年以上,签订合作协议3年以上,相关项目正在实施中并已产生一定的成效。
(三)企业发展前景好、潜力大,在税收、就业、研发投入等方面的成绩显著,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年实缴税收不低于50万元。
2.以社保实际缴纳人数为计数依据,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00个。
3.通过柔性引才合作的技术项目申报完成发明专利3项以上且至少1项专利已转化为生产力。
四、支持企业柔性引进的重点人才对象及用才方式
(一)支持柔性引进的重点人才类别:
1.国家级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人才计划专家人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团队或科技创新团队等带头人,“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2.省级领军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海外人才计划专家人才,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3.其他高精尖人才。高校博士生导师;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国内外500强企业等单位的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拥有先进制造及数字经济、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可创造显著效益的人才;拥有特殊技能专长的高技能人才。
4.其他经行业协会、学会组织、专家联名推荐的科研技术人才。
(二)支持柔性使用人才(团队)的方式:
1.顾问指导。通过聘请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到我市用人单位担任顾问、名誉职务等方式,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共建平台、远程服务、业务拓展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撑。
2.成果转化。吸引各类国内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进行技术投资、技术承包和技术入股,以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
3.联合攻关。加大科研合作吸纳人才,鼓励用人单位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联合进行项目攻关、技术合作,加强人才与项目对接。
4.兼职服务。聘请市外高层次人才来企业兼职,给予企业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工艺改造、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5.“候鸟服务”。利用专家休假时间,来企业开展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技术指导、技术推广等智力服务。
五、征集程序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工作重点和程序,组织辖区内已开展柔性引才用才的专精特新企业填写相关资料(附件1,2),同时汇总填写《2023年株洲市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柔性引才用才汇总表》(附件1)。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辖区工信部门,县(市)区委人才办、科工信部门联合审批把关后行文连同企业相关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6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联系人:李果,联系电话:18873387799,28681041),电子版的相关资料(附件1,2)同步报送(邮箱:1545311364@qq.com)。
附件1.2023年株洲市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柔性引才用才汇总表
附件2.2023年株洲市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柔性引才用才专项补助申请书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2日